1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2 .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三证原件及复印件;3 .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 .聘用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 .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注册周期: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
3.申请时间: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初始注册条件:
1.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2.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3.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4.没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情形;所需资料:
1.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3.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二级建造师注册后,有效期是三年,三年内必须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以便延续注册。
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规定: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
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注册建造师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应当达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
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60学时。
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