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认证也称产品认证,国际上称合格认证。
根据199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产品质量认证是依据产品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经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来证明某一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的活动。
我国产品质量认证分为安全认证和合格认证:
1.安全认证:凡根据安全标准进行认证或只对商品标准中有关安全的项目进行认证的,称为安全认证。
它是对商品在生产、储运、使用过程中是否具备保证人身安全与避免环境遭受危害等基本性能的认证,属于强制性认证。
实行安全认证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2.合格认证:合格认证是依据商品标准的要求,对商品的全部性能进行的综合性质量认证,一般属于自愿性认证。
实行合格认证的产品,必须符合《标准化法》规定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产品质量认证分为安全认证和合格认证两种。
安全认证凡根据安全标准进行认证或只对商品标准中有关安全的项目进行认证的,称为安全认证。
它是对商品在生产、储运、使用过程中是否具备保证人身安全与避免环境遭受危害等基本性能的认证,属于强制性认证。
实行安全认证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合格认证合格认证是依据商品标准的要求,对商品的全部性能进行的综合性质量认证,一般属于自愿性认证。
实行合格认证的产品,必须符合《标准化法》规定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产品质量认证标志分为:方圆标志、长城标志、PRC标志。
此外,一些较有影响的国际机构和外国的认证机构按照自己的认证标准,也对向其申请认证并经认证合格的我国国内生产的产品颁发其认证标志。
如国际羊毛局的纯羊毛标志,美国保险商实验室的UL标志等,都是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认证标志。
方圆标志分为合格认证标志和安全认证标志两种。
方圆标志用于没有行业认证委员会的商品的合格认证或安全认证。
长城标志为电工产品专用安全认证标志。
PRC标志为电子元器件专用合格认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