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本来贵族可以凭借他们的身份获得利益,而商鞅的这一措施,规定爵位依军功授予,宗室非有军功不得列入公族簿籍。
这样,不用付出努力的利益就没有了。
在法律上,实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除君主外),这就打击了贵族们坚持的“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刑罚理念。
还有废井田、开阡陌,抑制了奴隶主土地兼并,让贵族势力在经济上饱受损失。
商鞅变法是以法家思想作为指导思想,是历史性的重要抉择,是秦国的重要改革,是对历史具有重要影响的封建性质改革,为秦过得强大提供了政治、物质基础,为今后统一六国打下了坚实基础,推动和加快了历史的发展进程。
但是商鞅的措施太过严峻苛刻,也为今后秦朝的暴政埋下了隐患。
商鞅变法的实质,是用功劳取代出身决定人的地位待遇,把全社会变成一个机器,用赏罚治理国家。
秦末农民起义是秦朝灭亡的一个重要原因。
当时的统治者,尤其是秦始皇后期以及秦二世胡亥,对百姓横征暴敛,苛捐杂税众多,徭役沉重,在这样长期艰苦的生活下,人们开始了反抗,最为典型的就是陈胜吴广农民起义,这次起义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农民起义,也是较有规模的一次起义。
陈胜吴广起义之后,各地农民纷纷呼应抗秦。
虽然浩荡的农民起义对封建的统治阶级起到了一定的打击和震慑作用,但是由于当时农民政治地位的低下和军事等各方面的不成熟,很快,这次起义就被强大的秦朝军队给镇压了下来。
虽然起义失败了,但是对暴秦的统治还是有一定打击的,而且当时以刘邦项羽为代表的起义军也已经开始崛起。
然而当时的秦统治者继续残暴压迫农民阶级,使得农民与封建地主的阶级矛盾越来越激烈。
1、废井田开阡陌,“开阡陌封疆”就是把标志土地国有的阡陌封疆去掉,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法令规定:允许人们开荒,土地可以自由买卖,赋税则按照各人所占土地的多少来平均负担;2、重农抑商、奖励耕织。
商鞅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因弃本求末或游手好闲而贫穷者,全家罚为官奴;商鞅还招募无地农民到秦国开荒;为鼓励小农经济,还规定凡一户有两个儿子,到成人年龄必须分家,独立谋生,否则要出双倍赋税.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这些政策有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发展封建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