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11类人员可以直接落户济南:
1.干部、工人调动。
2.毕业生就业。
3.引进的人才。
4.投靠亲属。
5.购房人员。
6.纳税人员。
7.军人转业和复员安置。
8.离退休安置。
9.成建制单位人员迁入。
10.济南市人员恢复户口。
1
1.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见义勇为先进”等荣誉称号以及获得其他全国性荣誉称号的外来务工人员和获得济南市“荣誉市民”称号的人员。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凡符合准入条件的人员,应根据申请的理由,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到公安部门办理准迁入户手续。
在办理落户手续时,相关部门除了收取物价部门核准的准迁入证工本费、户口簿工本费、身份证制作费等费用外,不允许有其他收费或变相收费。
严控地下水开采,调整采水布局,加快实施引黄保泉,大力实施封井保泉,引导当前农业灌溉用水,加大地表水利用,最大限度减采地下水。
积极做好水源涵养,落实南部山区泉水补源区的保护措施,杜绝随意性开发和无序建设。
抓好泉水污染防治,完善排污量较大的地区和单位的排污管网,定期检查存在污染的企业。
加大节水保泉宣传,提高全社会节约水、珍惜水、爱护水的意识,构筑全方位节水体系。
并完善保泉应急预案,根据新形势需要抓紧修订细化预案,增强预报的准确性、预警的实效性和预案的可操作性。
有关部门要围绕节水保泉做好建设项目审批、环评审查、封井保泉、人工增雨、植树造林等相关工作,严格加强督查,重点加强泉水补给区、出露区保护巡查,加强用水大户和在建工程跟踪检查,规范洗车、洗浴等特殊行业用水。
以下11类人员可以直接落户济南:。
1.干部、工人调动。
2.毕业生就业。
3.引进的人才。
4.投靠亲属。
5.购房人员。
6.纳税人员。
7.军人转业和复员安置。
8.离退休安置。
9.成建制单位人员迁入。
10.济南市人员恢复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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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见义勇为先进”等荣誉称号以及获得其他全国性荣誉称号的外来务工人员和获得济南市“荣誉市民”称号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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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符合准入条件的人员,应根据申请的理由,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到公安部门办理准迁入户手续。
在办理落户手续时,相关部门除了收取物价部门核准的准迁入证工本费、户口簿工本费、身份证制作费等费用外,不允许有其他收费或变相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