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字都是结构助词,但没有通用;
1.“的”的用法:用在定语和中心语之间,在介宾词组,表达一种描述后的结果,如我们的东西,美丽的东西,前面接名词或形容词,后面接名词;
2.“地”的用法:用在副词与动词之间,也是一种描述的后果,也用在名词、动词、形容词后,如积极地完成,前面是副词,后面接动词,同志们紧张地开始工作;
3.“得”的用法:用在谓语和补语之间,常出现在动补词组,表示一种状态,一种结果,如笑得灿烂,高兴得跳起来,前面接动词,后面接形容词,表修饰。
“的”后面跟的都是表示事物名称的词或词语,如:敬爱的总理、慈祥的老人、戴帽子的男孩、珍贵的教科书、鸟的天堂、伟大的祖国、有趣的情节、优雅的环境、可疑的情况、团结友爱的集体、他的妈妈、可爱的花儿、谁的橡皮、清清的河水等。
“地”后面跟的都是表示动作的词或词语,如:高声地喊、愉快地唱、拼命地逃、疯狂地咒骂、严密地注视、一次又一次地握手、迅速地包围、沙沙地直响、斩钉截铁地说、从容不迫地申述、用力地踢、仔细地看、开心地笑笑等。
“得”前面跟的多数是表示动作的词或词语,后面跟的都是形容事物状态的词或词语,表示怎么怎么样的,如:走得很快、踩得稀烂、疼得直叫唤、瘦得皮包骨头、红得发紫、气得双脚直跳、理解得十分深刻、乐得合不拢嘴、惊讶得目瞪口呆、大得很、扫得真干净、笑得多甜啊等。
“打的”这个词语并不是现代汉语中本来就有的词语,而是源自粤方言。
出租车在经济比较发达的香港和广东地区较早出现,于是粤方言中也就相应地有了“搭的士”的说法。
随着经济的发展,出租车这一新事物也成为内地社会生活的需要,“搭的士”的说法就传到了内地。
不过“搭的士”的说法传到内地却成为“打的”,这可能与“搭”、“打”的音义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