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认定只能在户籍所在地。
教师资格证统考报考中对于户籍相关规定:参加实施国考地区全国中小学和幼儿教师资格证笔试考试报考的考生,户籍或人事档案必须在当地方可申请幼儿园、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对于户口不在当地,但工作单位在当地的,可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当地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流程是:
1.了解认定政策和认定时间安排,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提前向拟申请认定的教育行政部门了解其当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和相关政策要求;
2.认定申请网上报名,在拟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其公布的网址进行认定申请报名,“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报名有两个入口,一个是红色的“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一个是绿色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参加国考合格且以国考成绩申请认定的申请人,请点击红色入口报名,其他类型申请人请点击绿色入口报名;
3.进行现场确认,根据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认定机构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到所属确认点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要提交材料;
4.等待认定结果,现场确认并提交相应材料后,请耐心等待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定结果,内蒙古、新疆、新疆兵团和西藏四省份的非师范生以及各省份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生在现场确认后还需要参加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试,等待时间一般为1至2个月,认定合格的,根据认定机构的通知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注意: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即使因审核疏漏通过了认定,其取得的教师资格也无效。
1.笔试有效期: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登陆成绩查询系统即可查询各科具体失效日期),有效期内可直接报考面试,过期需重新报考。
2.面试有效期:笔试、面试均合格后可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可直接申请认定,过期不能认定需重新考试。
3.教师资格证书有效期:教师资格证书长期有效。
目前部分地区正在试点定期注册,该注册仅限于已进入教师岗位的持证者,要求5年一周期进行注册,未注册通过的取消教师资格。
未进入教师岗位的持证者不受定期注册影响,证书依然有效,但一旦从事教学工作后则需进行定期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