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通行证,俗称双程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给中国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地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留学等非公务活动的旅行证件。
通行证分为个人旅游、团队旅游、探亲、商务、其他、逗留等种类。
港澳通行证的有效期可为三个月或一年,次数可为一次或两次,一般每次最长逗留7天。
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等非公务活动,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凭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有效签注前往。
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定居,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凭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前往。
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定居的,持证人须于罗湖口岸、深圳湾口岸、蛇口码头口岸、福田口岸出境;前往澳门特别行政区定居的,持证人须于珠海拱北口岸出境。
1.办理港澳通行证,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个人赴港澳游港澳通行证要到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或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带上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户口簿,然后填表、拍照片,签注,一年一次或一年两次。
2.办理签证的时候注意下办理的签证类型,G签是个人旅游签证,可以直飞香港,L签是团体签证,必须从深证过关去香港,必须跟团。
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必须本人在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部门申请。
《往来港澳通行证》可以多次使用,且自颁发之日起有效期5年。
使用期满后可延期两次,每次可续签。
该签注分为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四种。
目前只有广东省及28个城市即上海、北京、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宁波、台州、福州、厦门、泉州、天津、重庆、成都、济南、渖阳、大连、南昌、长沙、南宁、海口、贵阳、昆明、石家庄、郑州、长春、合肥和武汉的居民,可以申请办理港澳个人旅游签注即G签自行到香港旅游,而其他地区只能够办理港澳团队旅游签注即L签到香港旅游。
不管自由行或跟团,每次最多能在香港停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