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信称为关防,始于明初。
当时,各布政司与六部常以预印的空白印纸作弊,明太祖发觉后,改用半印,以便拼合验对,取其“关防严密”之意,故名关防,其形长方。
后来虽不再拼合验对,而形制未变,用以颁给临时派遣的官员。
清沿明制,正规职官用正方形官印称“印”,临时派遣的官员用长方形的官印称“关防”。
印信是政府机关的各种印章、公私印章的总称。
古代印信有以下两种意思:
1.公私印章的总称。
例如:唐代元稹的《酬乐天东南行诗一百韵》中写到:敛缗偷印信,传箭作符垒;《元典章・刑部十四・诈》中写到:中书省捉获得王容诈雕行省并中书省印信; 清代黄景仁的 《题可堂印谱》诗:伊惟印信作,旨哉得书意。
2.借指权力或官职。
例如:明代汤显祖的《紫钗记・延媒劝赘》中写到:三台印信都权掌,谁敢居吾上;清代昭连的《啸亭续录・稗事数则》中写到:乾隆末,定王屡摄金吾印信。
在古代,印章的实用功能,主要有以下几五个个方面:当权者表明官职、地位的杭七志;官员身份的象征;货牡劝稻恿和关邑赋税的凭证;封检物品的凭信;吉语佩印等。
当权者表明官职、地位的杭七志,主要反映在形制、材质及玺印利吐胃上。
官员身份的象征,随身携带,作为“执信”,官员离任或亡故,官印要收缴,死后可复制殉葬。
货牡劝稻恿和关邑赋税的凭证,在商业活动贸易往来中应用印章,作为凭信为关邑通行用印。
封检物品的凭信,把印章盖在泥上,压出印文,作为对方验收时的凭信。
吉语佩印,古人有佩带玺印的习俗,除用作凭信的私玺外,多为吉语玺印,用以祈祥纳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