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国土分局办公室调阅宅基地副本(复印件)br2、由户主申请补办宅基地,申请书由村委会签署意见并加盖村委会公章,证明格式如下:br宅基地证明br兹有我村村民_______,性别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年_____岁,家中现有____口人,一直居住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村民在村中有宅基地,住宅面积________平方米。
br特此证明!br村民委员会(盖章)br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br3、携带本户户口簿、身份证,到国土分局办理宅基地补证手续。
农村宅基地面积按照下列标准执行:1、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山区县和山区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2、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山区县和山区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3、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
县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前款规定的限额内规定农村宅基地的具体标准。
丢失了农村宅基地证,可以去房屋管理部门申请补办。
补办流程如下:
1.先登报声明将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登报后张贴公告征求异议;
2.10日后如无异议由房主申请所属镇的规划建设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到实地测量;
3.房屋所有权人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登记声明作废报纸原件、村委证明等相关材料;
4.申请重新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农村房产证补偿的费用分为三个部分:
1.申请遗失登记不收费;
2.补办房产证交纳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10元每本,档案费10元每份;
3.登报费用,登报费用具体需要咨询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