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开敞空间是指在城市的建筑实体以外存在的开敞空间体,是人与社会、自然进行信息、物质和能量交换的重要场所。
其类型主要有城市公园、城市广场、城市步行街、城市滨水区等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活动场地。
现代意义的城市开敞空间概念出现于1877年英国制定的《大都市开敞空间法》,它将开敞空间定义为任何围合或是不围合的用地,其中没有建筑物、或者少于十分之一的有用地建筑物,而剩余用地用作公园或娱乐场所,或者堆放废弃物,或者不被利用的地域。
在中国,学术界认为城市开敞空间是指可供全体市民免费使用的空间,是用于休闲、集会、娱乐等活动的场所,赢利性的公园,封闭式住宅小区内的开敞空间、收费停车场等均不在此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