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税的特点主要有:
1.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位置固定,标志明显,作为课税对象具有收入上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2.纳税人的财产情况,一般当地政府较易了解,适宜由地方政府征收管理,有不少国家把这些税种划作地方税收。
3.以财产所有者为纳税人,对于调节各阶层收入,贯彻应能负担原则,促进财产的有效利用,有特殊的功能。
财产税是以纳税人所有或属其支配的财产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收。
它以财产为课税对象,向财产的所有者征收。
财产包括一切积累的劳动产
学技术、发明创作的特许权等,国家可以选择某些财产予以课税。对各种财产课征的税,按一般税收分类方法,统称为财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