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到社保局办理,五七工”退休人员参加医保可自愿选择4.5%或8%的方式参保缴费,一次性缴费困难的,可选择逐年缴费,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不设等待期。
“五七工”退休人员是指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曾在石油、煤炭、化工、建筑、建材、交通、运输、冶金、有色、制药、纺织、机械、轻工、农、林、水、牧、电、军工这19个行业的国有企业中从事生产自救或企业辅助性岗位工作的,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人员。按照此前出台政策的规定,所有纳入“五七工”政策范围的、自愿参保的城镇人员均从1996年1月1日起补交15年的养老保险费。
五七工和集体工是指在中国不同历史时期中的两个不同的就业群体。五七工指的是1957年前参加工作的人员,而集体工则是指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工作的人员。这两个群体的退休待遇并不相同。
在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下,五七工享有的是“国家特殊津贴”,而集体工则根据当地政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等退休福利。因此,五七工和集体工的退休待遇并不一样,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各地政策规定进行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