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延误件,除了在快件未到时不断催促快递公司之外,可向快递公司索赔。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
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2012年5月1日施行的《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规定快递服务时限是同城快递24小时,国内异地快递72小时。
超出这个时间算延误,延误赔偿 为当次运费,如果同城3天、异地7天还没有收到货,就算彻底延误,彻底延误按丢失计,按《合同法》,赔偿全部损失和当次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