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过程中,开标时间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三日内公开进行。
第二十四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工程招标含义如下:工程招标是指建设单位对拟建工程项目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建设项目的承包单位竞争,并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来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法律行为。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七条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进行资格后审,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可以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标准和方法;采取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标准和方法。
招标人不得改变载明的资格条件或者以没有载明的资格条件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第十九条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工程招标主要有三种方式,具体如下:
1.公开招标:又称无限竞争招标,是由招标人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发布招标广告,有意的承包商接受资格预审、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招标方式。
2.邀标招标:又称有限竞争性招标。
这种方式不发布公告,招标人根据自己的经验和所掌握的各种信息资料,向具备承担该项工程施工能力的三个以上承包商发出招标邀请书,收到邀请书的单位参加招标。
3.议标:又称非竞争性招标或指定性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