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标志与标线:用于养护维修的标志标线属于临性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与标线应组合使用;
2.隔离墩和防撞桶:在养护维修作业中,可用作渠化交通的安全设施有锥形交通路标,安全带,路栏,施工墩和防撞桶等;3..移动式移动标志车:带有动力装置或可移动装置的安全防护设施,颜色应为醒目黄色,装有黄色施工警告灯,其后部有醒目的标志牌,使用时其尾部应向交通流方向,设置于上游过渡区内或换冲区内;4 施工警告灯号: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规定;
5.夜间照明设施:当夜间进行养护维修作业时,应设置照明设施,照明设施必须满足作业要求,并覆盖整个工作区域;
6. 养护安全设施的设置与撤除:当进行养护维修作业时,应顺着交通流方向设置安全设施。
解释如下:
1.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的不同划分的。
2.诉讼法理论认为,利益受到损害,受害者就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司法救济。
3.按照提起诉讼的主体公益诉讼可以划分为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提起的公益诉讼,前者称为民事公诉或行政公诉,后者称为一般公益诉讼。
1.公路工程的小修、保养:公路工程在使用中,受到行车和自然因素的作用而不断损坏,如:局部坑槽、裂缝等,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维修和保养,才能保证公路的正常使用。
小修和保养是公路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2.公路工程大中修与技术改造:由于受材料、结构、设备等功能方面的制约,必然使公路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的寿命。
尽管经过维修,也不能无限期地使用下去,到一定年限,某些组成部分就会丧失功能,需要更新改造。
另外对随坡就弯而产生的不良线形改造、加宽路基、提高路面等级等都属于技术改造。
3.公路工程基本建设:为了适应生产和流通发展的需要必须通过新建、扩建、改建和重建公路四种基本建设形式来实现固定资产扩大再生产,以达到不断扩大公路运输能力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