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容词变最高级和比较级的规则,如下:
1.一般在原级后加er,构成比较级,加est构成最高级;
2.以不发音的字母e,结尾的形容词,直接加r或st,构成比较级和最高级;
3.以辅音字母+y,结尾的形容词,变y为i,再加er或est,构成比较级和最高级;
4.在重读闭音节中,末尾只有一个辅音字母的形容词,要先双写这个辅音字母,再加er或est,构成比较级和最高级;
5.个别形容词的比较级和最高级是不规则变化需个别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