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纠纷:当事人请求调解的纠纷及时调解以及发现纠纷要主动受理及时调解。
2.调查分析:受理纠纷后要迅速查明纠纷发生的原因和争议焦点,及时判明纠纷性质和是非曲直,进行研究分析。
起源于罗马法的“一案不二诉”制度,这一制度的理论基础是“诉权消耗”理论。
一案一诉,即所有的诉权都会因诉讼而消耗,对同一诉权或请求权,不允许二次诉讼。
民事判决书,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就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书处理决定。
民事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
民事调解书反映的是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合法地达成协议的内容;民事判决书反映的则是人民法院依法以判决的形式解决纠纷的内容。
2、体现的意志不同。
民事调解书在合法的前提下,主要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意志,是人民法院依法对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的确认;民事判决书则体现了人民法院的意志即国家的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