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成立于1950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创立的第一所正规、新型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被誉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工作母机和法学家、法律家的摇篮,是中国著名的五院四系之一。
;建院以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个行业培养和输送了大批的优秀法律人才。
作为国家立法、行政和司法的智库,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老中青三代学者参加了新中国宪法等重要法律,以及改革开放以来几乎所有重要法律的起草、修订工作,为共和国的法治和法学教育发展进行了艰苦的探索和不懈的努力,为法学研究的振兴和繁荣作出了卓越贡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形成了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是全国首批获准在法学一级国家重点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
博士点和硕士点覆盖了全部的二级学科。
拥有国家级重点一级学科1个、国家级重点二级学科4个,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了中国第一个法学博士后流动站。
在教育部2004、2009、2012、2017年四次正式公布的全国一级学科评估排名中,人大法学院在全国法学学科中均排名第一,并开始跻身于世界一流法学院的行列。
作为中国法学事业对外交流的先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世界上70多个国家上百所国际知名大学建立了联系和合作,形成了多层次的对外学术交流格局,不断举办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积极推动中国法学教育走向世界。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系列教材比如中国宪法、法理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民法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是中国一所著名的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大学,法学院是中国人民大学的主要学院之一。
中国人民大学是全国首批获准在法学一级国家重点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博士点和硕士点覆盖了全部的二级学科。
拥有国家级重点一级学科、国家级重点二级学科4个,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了中国第一个法学博士后流动站。
收理科生。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成立于1912年,前身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是中国人民大学的主要学院之一,是中国著名的“五院四系”之一。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形成了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是全国首批获准在法学一级国家重点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博士点和硕士点覆盖了全部的二级学科。
拥有国家级重点一级学科,含所有二级学科1个法学、国家级重点二级学科4个,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了中国第一个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含全部博士学位学科点。
学校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直属于教育部,由教育部与北京市共建的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
学校拥有17名第六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和学科评议组成员,有14名教授入选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人数居全国高校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