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类型招生主要包括保送生、单独招生、自主选拔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和省内高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等。
保送生录取办法:符合选拔保送生条件的考生,经本人申请,中学公示和推荐后,由高校对其进行文化测试和相关考核,并对测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再次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即办理录取有关手续。
单独招生考试的种类有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职教师资班、特殊教育专业招收盲聋哑考生、高职院校的单独招生考试等。
所有报考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参加全省统一的高考报名,符合有关单招报名条件的考生按要求到高校报名,经公示后再参加相应的文化考试和相关考核,高校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考核情况,按本校单独招生的招生章程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
自主招生和艺术特长生招生按专设志愿投档录取,对获得自主招生和艺术特长生资格并经公示无异议且高考总分达到规定控制线的考生,由省考试院依据考生填报的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志愿和招生高校提供的合格名单,在学校所在批次正式投档前先行向有关高校投档,由高校根据公布的招生章程择优录取。
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办法为:符合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条件的考生要分别参加招生学校和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
招生院校按照规定时间、格式和要求将本校已测试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省教育考试院于4月底前对合格名单进行核实。
对公示无异议、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招生院校提供的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院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由招生院校向省教育考试院申请并提供相关名单,经招生院校、省教育考试院分别在本校、本省(区、市)招生信息发布平台上进行不少于两周的公示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省内高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办法为:符合我省省内高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标准的考生凭获奖荣誉证书(原件)到招生学校参加特长项目专业水平认定测试,由招生学校根据特长生的专业水平测试和文化考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招生学校提供的拟录取名单向招生院校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特殊类型批次录取解释如下:招生对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具有音乐、舞蹈、戏剧、书画等艺术特长的考生。
录取对艺术特长测试合格、经报考学校确认的考生,有关省级招办可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对个别艺术水平特别突出、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确定的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拟申请录取的考生,试点学校应向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提出书面申请,高校招生委员会批准后,试点学校方可予以录取。
1.是指智力、感知或者运动损害、不懂国语的移民或本国文盲等;2.指图书馆的一般读者之外的读者群,在这里是指中学生、农民、服刑人员等;3.常年在海防、孤岛、深山、大漠、高原等恶劣自然环境中生活的军人群体;4.经济贫困学生群体、学业困难学生群体、择业困难学生群体等;5.因主客观原因导致政治势力小、经济条件差、社会地位低、在社会竞争中处于不利形势的人群,如孤寡老人、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最低保障对象、下岗失业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