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如下:
1.有效护照原件,必须由本人在护照最后一页签名。
2.填写详细的个人资料表并签名。
3.提供2寸白底彩色照片6张。
4.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及全家人户口本复印件。
7.工作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空白抬头纸4张并加盖单位公章。
8.结婚证复印件。
流程如下:
1.准备签证文件,填写签证申请表。
2.向领事馆递交签证资料,签证资料一定要齐全。
3.使馆受理签证申请。
4.约定时间面试,每周一至周五面试,面试后领事馆审核时间一般为10个工作日。
5.出签:使馆决定是否出签。
6.领取护照及签证。
根据香港出入境管理法,持中国内地护照在第三国或地区经香港回内地,交通方式,陆海空都可以或经香港飞第三国或地区可以获得免签证在香港停留7天。
持护照通过香港过境: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自海外途经香港前往第三国者,凭有效护照和联程机票,可在香港过境停留7天,免办进入许可,但目的地为中国内地或澳门者,可不出示联程机票。
;自内地途经香港,除应有中国护照、联程机票外,还需持有前往国的签证,或合法居留证,可在香港过境停留7天,无需办理进入许可。
1.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可以参加考试);
2.持其他与报名时填报的法定证件类型不一致的证件均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普通话水平测试,是对应试人运用普通话的规范程度的口语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