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拍卖流拍之后,降价10%至20%;进行第二次拍卖,第二次拍卖再流拍,降价10%至20%;进行第三次拍卖,第三次拍卖再流拍,债权人同意以物抵债的,以第三次保留价以物抵债给债权人。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八条规定:“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国有资产变动情况表释义:;;本表反映企业占用国有资产总量以及由于各种原因影响国有资本及权益增减变动的情况。
编制方法:;;本表应根据企业上年度财务决算及本年财会年企02表等相关科目数据分析填列,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企业,应按照合并报表口径填报本表中的有关项目。
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1.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指企业所有者权益中,国有实收资本及其享有的权益额;
2.年初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反映企业根据国家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对上年年末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追溯调整后形成的本年年初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
3.国家,国有单位直接或追加投资,反映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本年投资设立企业或对原企业追加投入所增加的国家资本;
4.无偿划入,无偿划出:分别反映企业当年按国家有关规定将其他企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全部或部分划入,划出本企业而造成国有资本及其权益增加,减少的数额。
按规定已经进行追溯调整的不在本项目反映;
5.产权界定增加,减少,分别反映企业因产权界定增加,减少国有资本及权益的数额;
6.资本溢价,反映由于资本溢价而影响国有资本及权益增减变动的数额。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2001)的有关规定,按规定无偿调入或调出固定资产的企业,应在“资本公积”科目下设置“无偿调入固定资产”、“无偿调出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国有资产的无偿划拨,无需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