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归档应符合规定有:必须完整、准确、系统,能够反映工程建设活动的全过程;必须经过分类整理,并应组成符合要求的案卷。
二,归档时间应符合规定有:根据建设程序和工程特点,归档可以分阶段分期进行,也可以在单位或分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进行;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任务完成时,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各自形成的有关工程档案向建设单位归档。
三,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在收齐工程文件并整理立卷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要求对档案文件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
审查合格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四,工程档案一般不少于两套,一套由建设单位保管,一套原件移交当地城建档案馆。
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档案时,应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交接。
六,凡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需要向本单位归档的文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单独立卷归档。
具体规定各地有所不同。
可以参照以下规定:建设工程文件应按单位工程组卷,以工程准备阶段、监理、施工、竣工验收文件的顺序进行排列,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门别类整理、编目、立卷。
案卷不宜过厚,每卷文字控制在180页、厚度20毫米左右,每卷图纸厚度控制在30毫米左右。
《卷内目录》应按本文附件6的式样和要求编目。
案卷题名应包括建设单位名称、工程名称、专业名称,并应能简明、准确地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
工程资料整理的意义:
工程质量在形成过程中应有资料作见证。
2.工程施工过程的真实记录。
记录建筑形成的每个细节。
3.日后工程维修、扩建、改造、更新的基础。
保证施工质量。
是真实的依据。
5.评定工程质量等级、竣工验收的技术文件。
是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的依据。
6.工程决算、结账的根据之一。
体现投入与产出的情况。
7.申报科技示范工程、优质工程不可缺少的依据。
全面记录质量控制的情况。
应遵循的原则:
1.资料应具有真实性。
是工程质量评定验收备案的依据之一。
2.资料应具有规范性。
应全面地整理、及时归档。
3.资料应具有信息化要求。
是工程建设、管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