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十字会以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
机构职责如下:
1.开展救灾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
2.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3.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4.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5.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6.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7.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成员。
中国红十字会1904年成立,以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
中国红十字会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循国际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本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中国红十字会根据独立、平等、互相尊重的原则参加国际红十字运动,发展同有关国际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的友好合作关系。
中国红十字会的宗旨是以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