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遍性原理事物的联系具有普遍性。
任何事物内部的各个部分是相互联系的;任何事物都与周围的其他事物相互联系着;整个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
2.客观性原理事物的联系有客观性。
联系是事物本身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人们既不能否定事物的联系,也不能把主观联系强加给事物。
3.哲学原理一切事物都处在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无限变化和永恒发展着的物质世界,发展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过程。
4.关系原理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运动是物质的运动,物质是运动的主体。
5.辩证关系原理运动是普遍的、永恒的、无条件的,因而是绝对的;静止是一种不显著的运动,是运动的特殊状态;动中有静,静中有动,世界上一切事物的存在和发展,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
不对。
具体解释:
1.认识活动具有无限性,具有反复性。
2.人的实践活动实质上来说,就是认识世界、改造世界,从而从实践活动中得到理论,去指导更高级的实践。
如果认识和实践是有限的,那么整个世界将是一个“停止”状态,没有任何进步而言。
3.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人类的发展和实践是呈现螺旋式上升的,必需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
马克思辩证法体系的基本观点如下:辩证的唯物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和多样性;意识对物质的依赖关系和能动作用;唯物的辩证法: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联系和发展的科学;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以实践为基础的能动的反映论;认识的辩证运动;辩证思维方法;认识的真理性和检验真理的标准;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历史唯物论:社会的本质,结构和社会形态;所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生产关系与阶级关系;社会发展的动力与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