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记账法的试算平衡包括发生额试算平衡法和余额试算平衡法两种。
发生额平衡是指一定时期全部账户借方发生额合计等于该时期内全部账户贷方发生额合计。
这是由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决定的。
对于某个会计期间内发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在计入一个账户借方或贷方的同时必然计入另一个账户的贷方或借方,而且金额相等。
余额平衡是指任意会计期末全部账户借方余额合计等于该期末全部账户贷方余额合计。
这是由会计恒等式决定的。
借贷记账法指的是以会计等式作为记账原理,以借、贷作为记账符号,来反映经济业务增减变化的一种复式记账方法。
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在运用借贷记账法记账时,对每项经济业务,既要记录一个账户的借方,必然要记录另一个账户的贷方,即有借必有贷;账户借方记录的金额必然等于账户贷方的金额,即借贷必相等。
所记录的账户可以是同类账户,可以是不同类账户,但必须是两个记账方向,既不能都记入借方,也不能都记入贷方。
记入借方的金额必须等于记入贷方的金额。
目的:为了保证一定时期内发生的经济业务在账户中登记的正确性。
方法:
1.全部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等于全部账户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发生额平衡;
2.全部账户期末借方余额合计等于全部账户期末贷方余额合计,余额平衡;
3.全部账户的借方和贷方的本期发生额合计数额必须相等;
4.期末结账后,全部账户借方和贷方期末余额合计数额也必须相等。
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